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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做好2018年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

發布日期:2018-04-1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來源:     點擊:

各單位:

為進一步健全依法辦學的制度基礎,建立制度進化機制,始終保持制度的先進性和适應性,按照《新澳门京葡萄威尼斯入口規章制度管理辦法》(西大黨發〔20162号)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和《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關于全面開展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通知》(西大黨辦發〔20162号)要求,學校決定在2017年規章制度清理的基礎上,繼續做好2018年度規章制度清理工作。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規章制度清理原則和範圍

規章制度的清理原則為:依法依規、科學合理,特别是要符合學校改革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,保證規章制度的合法性、程序性、針對性、可操作性,體現穩定性與前瞻性相結合。

規章制度的清理範圍為:以學校文件形式正式公布的,對校内各單位和全體師生員工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文件(不含部門内部使用的規章制度)。按照《辦法》的要求,現行規章制度超過5年,“暫行”“試行”規章制度超過2年的都要進行清理。

二、規章制度清理标準

明确各項規章制度的“廢”“改”“留”,對現行規章制度進行全面清理。

“廢”是指:凡在實施過程中不符合教育改革和發展形勢要求,或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不相符合,不适宜于學校的管理要求,已經過時的規章制度,予以廢止; 

“改”是指:對不适應新形勢要求,部分内容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要求不一緻,或現行依據有所調整,不完全适宜于學校規範管理和科學發展的,或尚不夠完善的,依照有關規定程序應對部分内容予以修改、合并的,要修訂完善; 

“留”是指:學校所執行文件符合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規定,與當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要求相一緻,适宜于學校的管理實際和發展需要,應當繼續執行的,予以保留。

三、規章制度清理要求

1.按規定應在2017年年内完成,但未能按期完成清理的規章制度,須在2018年上半年内完成清理。

2.截至2018年已施行滿5年的規章制度(即2013年制定的規章制度)、已施行滿2年的“暫行”“試行”規章制度(即2016年制定的“暫行”“試行”規章制度),須在2018年年底之前完成清理。

3.各單位要對本部門制定或牽頭制定的規章制度從文體、内容、執行效果、依據和合法性等方面進行系統梳理,确定是否廢止、修改或保留。不論“廢”“改”留”,都要按照《辦法》的要求,經過認真調查研究、分管校領導同意、與其他相關單位協商一緻(涉及兩個以上單位職責範圍的)、風險評估(涉及敏感及可能有風險事項的)、廣泛征求意見、法律事務室進行合法性審查後,報黨委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。由分管黨委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的校領導主持召開會議進行審核。學校将在今年5月和11月集中進行審核清理。審核後的規章制度經校長辦公會或校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後,以學校文件形式正式發布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單位要站在建立現代大學制度、助推學校“雙一流”建設的高度,高度重視,依照程序,加快推進,抓細落實,切實做好規章制度清理工作。

2.各單位要在全面細緻查找梳理現有規章制度的基礎上,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,對内容陳舊、操作性不強,不能發揮應有作用的原有規章制度要廢止執行;對不符合新形勢、新任務要求,存在明顯漏洞,作用發揮不好的規章制度,要進行修訂完善。規章制度清理要與學校中心工作相結合。

3.各單位要明确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具體負責人,認真組織學習《辦法》和上級有關要求,深入調查研究,摸清實際情況,按照規範、科學、務實、管用的标準,切實抓好規章制度清理工作,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,防止虎頭蛇尾,務求實效。

各單位請将2018年規章制度清理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于413日前報黨委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秘書科(郵箱:office@nwu.edu.cn)。

聯系人:薛孟一   電話:8830801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黨委辦公室、校長辦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8410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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